
答: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政银保”融资项目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工信工业互联网〔2023〕33号),对通过“政银保”融资项目进行数字化转型发展的企业(含数字化服务商)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补助。补助比例按逐年递减执行,企业第一年获得的补助比例为“政银保”融资项目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90%,该比例每年递减10%。企业可获得补助的贷款本金,按数字化转型项目实际投入金额核定,且不超过该“政银保”融资项目贷款金额。单个企业在本细则有效期内累计获得的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