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构建“双功能”会计体系:即在同一个制度下建立“预算会计科目体系”和“财务会计科目体系”,适度区分两者的功能,采用“双基础”(收付实现制基础和权责发生制基础),支撑“双报告”(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开展总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