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粤建房〔2013〕26号)有关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规定,现将已在我市办理备案和已按《关于规范异地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信息登记,以及申报江门市2026年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名单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截至2026年3月19日,已在我市办理备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共17家,其中,壹级资质2家,贰级资质6家,叁级资质2家,分支机构7家;已办理入库信息登记的异地房地产估价机构共24家,其中,壹级资质20家,贰级资质2家,叁级资质2家。其中,江门市2026年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名单30家。如有新进入我市开展估价业务的异地估价机构,请按照《关于规范异地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信息登记。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咨询电话:0750-3831698、3831632。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