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切实保障全市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江门市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联合制定的《2026年度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已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新标准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同时,通过提升保障额度、引入激励机制等举措,为全市参保人员送上了一份厚实的"健康礼包"。
【正文】据了解,2026年度医保待遇标准整体框架和核心制度设计与2025年基本一致。在核心医保待遇方面,政策明确职工与居民医保两大体系。职工医保住院按医院级别设定起付线500至900元,支付比例83%至9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2万元;普通门诊定点管理,月度限额80至90元,辅助生殖类报销年度最高1万元。
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与职工一致,支付比例65%至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4万元;普通门诊年度限额350元,辅助生殖类报销年度最高5000元,同时对特困人员等群体实行大病保险倾斜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2026年医保政策在保障力度上实现了新的突破。从2026年起,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发生的"单独支付药品"费用,将被正式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调整后,参保人因单独支付药品产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直接计入其医保统筹基金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82万元、居民医保54万元)。这一举措将有效减轻大病患者使用高值药品的经济负担。
与此同时,大病保险政策推出两项激励措施:自2025年起,居民医保参保人当年零报销或者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多参保1年、次年大病保险限额均提高3800元,两项可累加,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这项"奖励"机制的建立,既鼓励市民持续参保,也引导大家合理使用医疗资源。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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