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持续提升我市声环境管理水平,更好地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对宁静生活环境的新期盼,我局拟开展江门市2026年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修订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服务内容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文件要求,基于江门市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噪声源分布、城镇乡村用地和交通干线用地等现状,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运输规划等最新规划成果,结合地块实际用途、现场踏勘情况,对江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调整修订,并绘制覆盖江门全市域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图,协助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政策解读等相关材料制作等。
(二)时间要求
2026年12月底前完成专家评审和市生态环境局验收,区划成果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成果要求
(1)江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修订方案
(2)江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修订研究报告
(3)江门市及各县(市、区)声功能区划矢量图集(含矢量图件和成果图件)。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总包价形式报价,不能拆分报价。本项目的报价上限为人民币37万元,供应服务商所报总价超过此上限金额为无效投标,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包含项目相关各项材料制作及专家评审验收的相关费用)。
三、供应服务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三)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四、报名材料清单
(一)报价单(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三)供应商基本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办公场地和人员基本情况等);
(四)项目实施方案、《江门市2026年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修订项目评分表》(见附件2,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五)如投标企业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五、项目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江门市2026年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修订项目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六、报价方式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26日17:3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段先生,0750-3502036
资料收取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冯小姐,0750-3502098,sthjj_cwk@163.com
附件:1、报价单
2、江门市2026年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修订项目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