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道G228线台山那琴桥至平堤水库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道G228线台山那琴桥至平堤水库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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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国道G228线台山那琴桥至平堤水库段改建工程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 |
建设地点 | 台山市北陡镇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起点位于北陡镇那琴桥南侧,桩号为K6223+060,沿旧路至石山村西侧位置拐出,另新建道路衔接远期规划线位,途径崩冈山,在沙咀河北侧接入现状G228,后经坡仔村、北邑村,终点与阳江市交界,桩号K6229+836.25,全长6.776km,设计速度采用60km/h(局部困难路段K6223+060~K6223+600采用40km/h),按二级公路双向二车道标准建设,路基宽12m,共设置桥梁101.2m/4座,其中中桥45.5m/1座、小桥55.7m/3座,拆除新建2座(坡仔桥、北邑桥),现状利用2座(石山桥、鱼磷石桥),设涵洞15道。同时于K6225+600~K6225+700处设置1处服务区(不含加油站,与养护工区合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定期洒水、物料遮盖、设置围挡、车辆冲洗、采用商品沥青等措施,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其机动车尾气采取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加强绿化等措施,服务区餐馆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周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 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依托周边社区食宿,现场不设临时厕所,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场地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作施工场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不外排。营运期服务区(兼养护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台山市北陡镇美丽海湾(镇海湾)污水治理工程处理(草塘湾区域);路面径流雨水经道路排水系统就近排入道路沿线水体,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 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临时声屏障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本项目对那琴圩村45户、石山村8户安装通风隔声窗,由本项目建设单位(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负责在项目建设同时落实建设。在采取措施后,隔声量需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的控制要求。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弃土方运往弃土场处置,弃石方作为筑路材料利用,余弃石方运往政府指定的弃土场,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筑垃圾运往指定的余泥渣土受纳场堆放或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接受;施工废水隔油处理产生油渣,油渣属于危险废物HW08,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营运期将由交通部门、环卫部门和绿化部门对道路全线以及服务区进行维护、清洁。 5. 环境风险 项目施工期间,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于破坏地表植被和土壤结构。通过采取场地清理、人工平整、植被恢复等措施,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所在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