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消委会接到一起电动自行车消费投诉,消费者反映其数月前购买一台全新电动自行车,随后长期存放未使用,近期发现车辆无法启动,怀疑电池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反映,商家交付车辆时未明确告知电池保养规范,也未提供质保卡,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经消委会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车辆无法启动是长期停放未使用导致电池自然亏电所致。经调解,商家依法履行“三包”义务,通过充电使车辆恢复正常。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选购电动自行车,江门市消委会特此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各位消费者注意以下五点:
一、认准合规产品,正规渠道选购。购买前应仔细查验车辆认证、产品合格证及铭牌参数,确认其符合新国标要求,坚决不购买无认证、改装、拼装及超标车辆;同时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家,优先考虑售后体系完善的知名品牌,降低后续维权风险。
二、保存凭证资料,捍卫知情权益。购车时需主动索要并核对正规发票、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质保卡、三包凭证,确保发票信息与车辆品牌、型号、编码、电池信息完全一致,同时应当场向商家明确询问三包范围、保修期限、保养流程及维修网点等关键信息,要求商家对重要售后承诺予以书面确认,并妥善保管上述材料,为后续可能的维权提供有力依据。
三、及时登记上牌,依法合规上路。购车后应及时按照属地交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并悬挂号牌,未登记上牌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同时要提前了解上牌所需的各项材料,避免因车辆不合规而无法完成上牌手续,影响正常使用。
四、规范电池保养,延长使用寿命。电池作为电动自行车的易损耗部件,长期不使用会出现自然放电现象,每月至少补充充电一次,以避免深度亏电损坏电池,同时要使用原厂配套的充电器,切勿混用参数不符的产品。充电过程需在通风干燥的环境中进行,坚决杜绝室内充电、改装电池与线路的行为,若发现电池出现鼓包、发热或续航异常下降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售后进行检测更换。
五、依法理性维权,及时化解纠纷。当车辆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时,首先凭借三包凭证与商家协商沟通,要求其依法履行修理、更换、退货等义务,若遇商家拒不履行售后责任,应及时拨打12345、12315等热线,或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消委会进行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