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我市珠江水域渔业资源保护,维护水域生态环境,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6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江门市2026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江门市2026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渔执法行动方案》等要求,现将我市珠江水域春季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水域范围
我市管辖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重要独立入海河流河段。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将其他相关河流、湖泊纳入禁渔范围。
二、禁渔时间
2026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止作业方式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娱乐性垂钓或者手工采集的方式零星获得水产品的,不属于捕捞作业,不在禁止范围内。
四、其他要求
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资源调查研究捕捞和养殖生产等需要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请广大渔民、群众自觉遵守珠江禁渔期制度有关规定,对违反禁渔期有关规定的非法捕捞行为,一经发现,执法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符合刑事追责的非法捕捞案件,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750-3301540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