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职〔2026〕2号
关于印发《江门市中等职业教育领域学生实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职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教育领域学生实习整治工作要求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聚焦实习领域突出问题,全面规范实习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提升实习育人质量,结合我市中职学生实习工作实际,制定了《江门市中等职业教育领域学生实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江门市教育局
2026年1月30日
江门市中等职业教育领域学生实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全省教育领域学生实习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工作实际,特制定全市中等职业教育领域学生实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守实习育人初心,统筹规范与发展双重目标,集中整治我市中职学生实习领域违规牟利、管理不规范、权益保障薄弱、过程监管缺失等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我市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召集人:市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工作的副局长
成 员: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科科长
职 责:部署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审议各地各校整治措施和整改方案,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重大问题,监督检查整治工作成效。
(二)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科,由科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科室业务骨干为成员。
职责:承担整治工作日常组织协调、材料汇总、数据统计、调研指导、线索核查、通报宣传等工作;落实工作专班部署的各项任务,跟踪督促各地各校整治工作进展;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三)县(市、区)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局参照市级架构成立相应整治工作架构,制定本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负责辖区内中职学校的实习整治工作,落实自查自纠、抽查检查、整改落实等任务,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整治范围与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开展学生实习(含认识实习、岗位实习)的中职学校(含中职班),涵盖所有实习学生、实习单位及实习管理全环节。
(二)重点整治内容。
1.违规牟利突出问题
学校违规通过中介机构、有偿代理组织或个人开展学生集中实习的组织、安排和管理工作,向中介支付回扣或变相牟利。学校以“技能培训费”“实习管理费”等名义,向实习学生违规收取费用。实习单位、学校或第三方机构无故克扣、拖欠学生实习报酬,或未按实习协议约定标准足额支付报酬(不得低于单位相同岗位工资80%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学校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实习,将实习作为创收手段,牺牲学生实习质量和权益。
2.实习管理不规范问题
学校遴选实习单位程序不规范,没有组织开展实地考察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实习单位名单未经校级党组织会议研究后对外公开。
实习单位资质不达标,不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要求,未具备相应实习接待能力、有违法失信情况或近三年存在重大安全事故记录;实习单位为娱乐场所、高危行业等不适宜学生实习的场所。实习岗位不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存在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的情况。学校强制实习与毕业挂钩,限制学生自主选择合规实习单位,或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未签订实习三方协议、未使用规范文本,或学生和监护人未知情同意,学生自主实习未按规定审批或未签订三方协议。
3.学生权益保障薄弱问题
违反规定安排学生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或擅自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实习时长不符合要求,学生实习未经备案超过3个月或未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长安排实习。
未按规定为实习学生统一购买实习责任险、将实习责任保险费用转嫁学生负担或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保证金”等费用。
实习前未开展安全生产、职业防护、应急处置、交通安全等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未为学生配发必要劳动保护用品;实习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实习期间学生发生意外伤害后,学校或实习单位未按协议约定及时履行救治、赔偿等责任,对实习纠纷处置不及时、流程不规范。
4.过程监管缺失问题
学校未建立健全实习管理机制和责任体系,未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未配备专职实习管理人员;未选派实习带队老师跟进学生实习过程管理,对学生实习情况缺乏有效跟踪督导。
实习考核缺乏量化标准,流程不规范,存在流于形式、走过场的情况,未如实反映学生实习成效;未建立“过程+终结”相结合的实习考核体系,考核结果未纳入学业评价。
对实习中发现的违规问题、投诉举报处置不及时、流程不规范、反馈结果不明确;未建立实习风险防范制度和风险预警、应急处置机制。
实习备案不规范,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备案信息,备案信息虚假、不完整、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实习变动信息;实际实习安排(单位、岗位、时长、内容等)与备案内容不一致,存在“备案一套、执行一套”的情况。
四、主要举措
(一)强化统筹协调。
市教育局组织全市中职教育系统严格对标全省领域不当牟利突出问题整治最新工作部署,深入学习上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政策底线,确保整治工作不偏方向、不走过场。建立市级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与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对跨领域、跨部门的违规问题联合查处。定期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通报各地各校整治进展,交流典型经验,分析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压实主体责任。
落实各学校主体责任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指导各学校建立健全实习单位遴选、协议签订、备案登记、过程监管、考核评价、权益保障等全流程管理制度。督促各学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一问题一编号、一整改一销号”管理,确保自查全覆盖、无死角。指导各学校充分运用教育部实习管理平台作用,规范开展实习备案、过程追踪、考核评价等工作,实现实习管理全程线上化,提升实习管理精细化水平。
(三)加强常态化监督。
畅通诉求渠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官方网站、公众号公布全市学生实习咨询监督热线、电子邮箱,及时接收处理学生投诉举报。及时梳理高频投诉问题,将其纳入重点整治事项,靶向推进整改;对典型违规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效应。
(四)开展多维度抽查检查。
1.实地抽查:将实习管理检查纳入年度教学工作检查重点内容,组织专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入校入企检查,实地核查实习单位资质、岗位匹配度、安全防护措施、实习报酬发放等情况,访谈实习学生和企业指导教师,查阅实习协议、台账等资料。
2.专项检查:聚焦违规牟利、高危岗位实习、协议不规范、报酬拖欠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针对暑期、法定节假日等实习风险高发时段,组织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3.交叉检查: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展跨区域交叉检查,相互学习借鉴,发现存在的问题,避免“熟人监督”流于形式。
(五)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实习单位准入与退出机制,制定实习单位遴选标准和评估办法,对新增实习单位实行实地考察、书面评估和集体审议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不符合要求的实习单位纳入黑名单,取消合作资格。
2.完善实习质量评价体系,将实习管理成效、学生满意度、实习单位评价等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估和绩效考核指标,推动学校重视实习工作。
3.加强实习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政策培训和业务培训,提升其规范管理、风险处置和指导服务能力。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1月—2月)。
1.市教育局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
2.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全体教职工、实习单位负责人开展政策宣讲,解读工作要求。
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于2026年2月10前将整治工作联络人员信息表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送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6年3月—4月)。
1.各学校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全面排查实习组织管理、费用收取、权益保障、备案监管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各学校于2026年4月25日前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含问题清单、整改方案、整改成效等)报送属地教育局。
2.各县(市、区)教育局加强对辖区内学校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组织开展核查,确保学校自查不走过场、整改取得初步成效。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辖区内学校工作情况后于4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抽查检查阶段(2026年5月—10月)。
市教育局按照抽查比例不低于50%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抽查工作。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跟踪整改进度。
(四)系统整改与“回头看”阶段(2026年5月—10月)。
1.各地各校针对自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机制;对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在抽查反馈后10日内报市教育局。
2.市教育局建立整改跟踪督导机制,通过“回头看”、实地核查、平台数据核验等方式,督促各地各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1月—12月)。
1.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全面总结2026年学生实习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教育局。
2.市教育局汇总分析全市整治情况,梳理推广典型经验,通报曝光违规案例,完善全市学生实习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实习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并向省教育厅报送全市整治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学生实习领域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要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各地各校要聚焦整治重点内容,全面深入排查,不回避问题、不遮掩矛盾,确保问题排查全覆盖、无死角。要坚持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对突出问题专项攻坚、从严查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强化监督问责,严肃追责问责。
对在实习组织、监管中存在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纵容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违规牟利、侵害学生权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市教育局将把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各地各校年度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校园官网、微信公众号、家长会、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家长和实习单位解读实习政策和整治要求,提高知晓率和认同感。要及时宣传整治工作中的正面典型和成效,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生实习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材料报送,确保工作实效。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材料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按时报送。材料报送实行“谁报送、谁负责”原则,对迟报、漏报、错报、虚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非涉密材料需报送盖章版扫描件和电子版,通过指定渠道发送至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涉密材料按涉密途径报送,严禁通过微博、QQ、微信等非涉密渠道传播使用和对外发布。
七、联系方式
(一)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刘松林,联系电话:0750-3503900
(二)咨询监督热线及邮箱。
咨询监督热线:0750-3503900
咨询监督邮箱:jmsjyjzzk@jiangmen.gov.cn
(三)材料报送地址。
通过粤政易发送至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科,文件命名为“XX县(市、区)/XX学校+实习整治工作+材料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