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图解:《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修订背景
为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2016年印发的《太阳3娱乐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16〕2号,以下简称《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
(二)《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章节结构。该办法分七章,共四十四条。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江门市政府投资基金的定义、分类和基本管理原则。第二章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主要明确基金设立原则、条件和流程,对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的选择和资质作出要求。第三章职能分工主要明确财政、发改、业务主管部门、受托管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银行的职能分工。第四章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主要明确基金投资原则、投资方式、资金管理、收益分配、管理费计提、绩效评价等日常管理工作。第五章政府投资基金的退出主要明确基金退出条件和程序。第六章风险控制及监督管理主要明确基金账务处理、投资禁止事项、风险防范、容错机制、信息披露等内容。第七章附则主要明确《管理办法》有效期等其他事项。
(二)主要条款。
1.第二十五条关于基金管理费计提方式。本条主要结合上级政策精神及我市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一是基金出资机构不再按比例计提管理费,调整为根据参与基金管理的实际情况另行申请。二是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基金管理费应以实缴出资或实际投资金额为计费基础,且应从基金收益或利息中支付。三是将基金管理人管理费的计提比例上限由2%降低至1%,考虑到小规模基金管理费可能不满足日常管理需求,设置“基金整体规模在1亿元以下的,最高可将计提比例提升至1.5%”的条款。
2.第二十六条关于基金业绩奖励。一是将超额收益的让渡比例由20%下调至10%,二是将“更大幅度奖励”修改为“适当提高奖励幅度”。考虑到在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增加容错机制后,为避免基金管理人为了获取超额收益将大部分资金投向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将奖励幅度适当降低。
3.第三十九条关于容错机制。一是对国办发〔2025〕1号文“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和《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适当放宽创业投资类基金的损失容忍度”的要求进行细化,建立健全我市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的容错机制。二是参照省内周边地市情况,按照直投资金投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考核。三是结合我市实际调整容亏比例,按照更为审慎的原则分类别确定基金容亏率。综合以上三点,允许创业投资类基金清算时出现最高不超过50%的总体容亏率;允许产业投资类基金清算时出现最高不超过20%的总体容亏率;种子直投、天使直投单项目最高允许出现100%亏损。
四、新旧办法对比
(一)调整部分章节
1.参照《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做法,将《原管理办法》“第二章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第五章政府投资基金运营机构的选聘、第六章政府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及设立程序”合并为《管理办法》“第二章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将《原管理办法》“第七章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原则和要求、第八章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程序、第九章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费用计提及业绩奖励”合并为《管理办法》“第四章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将《原管理办法》“第十一章政府投资基金的资金监管、第十二章政府投资基金的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第十三章政府投资基金的风险控制及绩效考核”合并为《管理办法》“第六章风险控制及监督管理”。
2.删除部分不符合我市实际需求的章节,如:《原管理办法》包含“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组织架构、职能及分工,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不再保留相关机构,因此删除《原管理办法》“第三章政府投资基金的组织架构”。
(二)修订部分条款
1.参照《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表述,将《原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对“第七条基金设立条件”、“第八条基金设立程序”、“第二十四条基金收益让渡方式”条款进行了修订。
2.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最新要求,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如: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中关于管理费计提的要求,对《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基金管理费计提方式”进行修订;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关于防止新增隐性债务的要求,对《原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风险防范”进行修订。
3.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基金业绩奖励”进行修订。
(三)新增部分条款
1.参考《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新增部分条款。如:新增“第十二条发展改革部门的职能分工”、“第十七条各级政府工作要求”、“第十八条政府投资基金差异化管理要求”、“第二十三条政府投资基金滚动投资方式”、“第三十四条从业人员管理”。
2.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文)中关于“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和《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中关于“适当放宽创业投资类基金的损失容忍度”的要求,新增“第三十九条容错机制”,并结合省内周边地市和我市实际情况就容错机制中的容亏率进行了明确。
五、实施与废止
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太阳3娱乐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16〕2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实施后,国家和广东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咨询电话:江门市财政局金融科 0750-3501667